——大家都是怎樣接觸的呢。又是怎樣交談的呢。是怎樣呢。 ——我現在有一個很想靠近的人。教教我吧。
[PR]上記の広告は3ヶ月以上新規記事投稿のないブログに表示されています。新しい記事を書く事で広告が消えます。
今天和森森姐姐提到藍淋的文,於是偶然在藍淋的吧里翻到遲愛的同人。
於是回想起那個令我難過到不行的所謂happy ending。
太倉促了,最後,怎么突然間可樂就愛上lee了。
這個文也是看了寫文的大人說要虐虐可樂才決定看的,看看日期,從去年7月一直到昨天,於是一口氣看完,於是發現……是個坑囧
其實寫文的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,我寫過我知道,所以不會催文的。
其實我也不是那么特別著急,著急知道後面是什麽。
因為大致也猜得到。
看過原文的人都應該對結局不甚滿意吧,都應該還想要虐虐可樂的吧……
反正我是。
不成熟不是藉口。不懂得愛,就懂得了愛再來愛。不要拿四十歲的大叔練手。
遲愛正文的結局,lee的小心翼翼和受寵若驚都令我難受。這樣的lee還是那個風流瀟灑的法律菁英麼?這樣的HE令我難受。比讓lee死去還要令我難受百倍。
當然我知道,在愛裡人難免會變得笨一點,兩個人里總要有一個人愛對方比較深。
姿態放得再低都沒關係。但是,不要卑微。
最後的lee抱住所謂幸福暈頭轉向的樣子,讓我覺得卑微。
一定要愛麼。如果是這樣的卑微,還是一定要愛麼?
如果對方的心裡有個無論如何也無法放下的別人,自己還是執意去愛,那麼這是令自己卑微。
如果自己的心裡明明知道無論如何也無法愛上這個人,就這么接受了對方的好,那么這是令對方卑微。
不要卑微的愛。不要不要不要。
就像有親說的,如果可樂還是一直一直放不下舒念,給他時間。給lee時間,給他們時間。
給可樂時間放下。給lee時間找回自己。
等他們都變得有承擔這份感情的資格,再回來重新審視這份感情。
心裡有別人的可樂沒有資格。
愛到迷失自己的lee也沒有資格。
所以如果是我的話,站在lee的立場,再怎么愛也會選擇離開。
雖然我不一定有資格這么說,我也不知道如果是自己陷入感情是什麽樣子。不過大概我應該算是比較克制的那種人吧,應該可以做到。即使做不到,我也會請別人幫忙我做到的。即使做不到不想,至少我也能做到不問不聽不見不提。
多么痛苦也不要卑微。
如果因為你我才存在,不要愛。
突然發現,我這么激動干什麽呢,笑。
也突然發現,自己已經不喜歡接觸人到了,提到愛這個字自己都覺得矯情的地步。
COMMENT
無題